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發布時間:2022-04-01 11:28:19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個稅APP填報  南川網訊(記者 劉曉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個稅APP填報

  南川網訊(記者 劉曉娟)3月30日,記者從區稅務局獲悉,國務院于3月28日正式發布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即可通過手機個稅APP填報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如何享受該政策?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在具體扣除方式上,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由夫妻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納稅人如何享受該政策?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例如,納稅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即符合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納稅人4月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工資時即可為納稅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如何申報該業務?

  記者在“個人所得稅”APP中看到,目前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中已經增加了“嬰幼兒照護費用”一項,這也是目前納稅人能夠享受到的第七項專項附加扣除,其余六項分別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根據APP中的提示,納稅人在填報“嬰幼兒照護費用”信息時,需要提供子女身份信息,包括子女姓名、國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子女出生日期等;同時還可選擇性提供扣繳義務人信息,包括為納稅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完整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據了解,嬰幼兒出生后通常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扣除信息表》填報子女信息時,證件類型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并填寫相應編號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的,證件類型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并填寫身份證號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信息,也可作為填報證件。極少數暫未獲取上述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后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稅務機關聯系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將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3周歲后可接續其他專項扣除

  據了解,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這期間納稅人可以享受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期限起始時間與嬰幼兒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終止時間可與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間有效銜接,納稅人終止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后,可按規定接續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實施,因此相關納稅人要把信息填在2022年度信息中。記者看到,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APP中,納稅人可選擇2022年度和2023年度,納稅人注意不要填錯。

  另外,由于當前正逢202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期,一些納稅人填報完信息后到2021年度匯算清繳中查找扣除信息,因無法找到而懷疑是不是沒有填報成功。其實這無須擔憂,因為這項政策從2022年開始實施,在2021年度的匯算中自然無法體現,明年的2022年度匯算中就能顯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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