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發布時間:2021-09-06 09:04:26 來源:南川網
新聞摘要:     ■ 記者 劉曉娟  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
  

  ■ 記者 劉曉娟

  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我區如何落實“雙減”,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校外培訓負擔?9月2日,記者采訪了區教委行政審批法制科相關工作人員熊明全。

  從嚴審批

  嚴把培訓機構辦學資質

  熊明全介紹,今年上半年我區已對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集中開展了專項整治,對無證無照或超許可范圍違法違規開展教育培訓、未按照市場監管部門核定的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依法嚴肅查處,直至取締關停。

  接下來,區教委將繼續把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入口關”。今后,我區將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音樂、美術、舞蹈、書法等藝術培訓和編程、機器人操作等科技培訓以及圍棋、象棋等棋類培訓的機構,參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確定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標準設立審批。跆拳道、游泳、籃球、足球等體育類,勞動與技術教育以及其他綜合實踐活動,根據國家和我市相關的規定給予許可。

  同時,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前教育階段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前教育階段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前教育階段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面向普通高中學生舉辦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照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管理。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鼓勵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轉型發展。現有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同時登記為營利性培訓機構。

  現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已取得有關部門主體證照或只取得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符合審批要求的,依法依規審核后,發放辦學許可證;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責令終止辦學。

  規范培訓

  嚴禁超標超前培訓

  熊明全介紹,按照國家制定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義務教育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批操作指南》,培訓機構要做好學科類培訓班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的備案審核工作,未經備案不得招生培訓。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直接使用境外教材。

  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家長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線上、線下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予以清理整頓。工作日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二十時三十分,不得留作業。培訓機構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

  在教師資質管理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師及從教人員基本信息及資格證明均應在機構顯著位置公示。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強化監管

  堅決打擊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

  在校外培訓機構常態運營監管方面,我區將加強培訓廣告管控、收費監管、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和健全非法查處機制,堅決打擊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利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區教委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應堅持公益屬性,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校外培訓收費指導政策,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完善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辦法,對所有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實行第三方預收費監管,特別鼓勵先培訓后付費、一課(或一周、或一月)一銷,堅決禁止“培訓貸”,有效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同時,嚴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批準,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區教委將聯合多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對無證無照辦學機構依法依規嚴格查處,堅決打擊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市民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撥打區教委電話81110580、81110591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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