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融媒訊(記者 劉曉娟)日前,區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并實施“行民一并審理工作機制”,有效破解行政訴訟與關聯民事爭議“分案審理”導致的程序空轉、效率低下和裁判沖突問題。
9月5日,區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詳細介紹了《關于在行政訴訟中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爭議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實施情況,并發布了首例典型案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該機制自運行以來,已成功化解多起爭議案件,在促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減輕群眾訴累方面效能顯著。
聚焦審判痛點破解“分案審理”難題
“行民一并審理工作機制的出臺,旨在破解行政與民事關聯案件‘分案審理’的痛點。”區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秦偉介紹,該機制的落地,標志著該院在行政審判集中管轄改革十周年(2015-2025)之際,實現從個案審理到制度化審理的關鍵跨越。
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實踐中,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及行政裁決類行政訴訟,常伴隨合同效力認定、物權歸屬確認等基礎民事爭議。傳統“分案審理”模式下,當事人需“多頭訴訟”,不僅面臨裁判尺度不一、程序反復的問題,還加重了訴累,導致司法資源浪費與程序空轉。
為此,區法院嚴格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吸收先進司法經驗,結合轄區集中管轄特點,構建起以行民爭議實質關聯性為核心的一體化審理體系。該機制適用于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存在相互依存、互為因果及緊密邏輯關聯的案件,從制度層面打通爭議化解“堵點”。
四大創新構建協同體系提升審判質效
據介紹,“行民一并審理工作機制”通過四大創新舉措,打造高效協同的審理體系,全方位提升審判質效。
在程序整合與管轄優化上,機制確立“分別立案、統一分案”流程。立案階段,法院主動向當事人釋明并案權利,符合條件的關聯民事案件(單獨編號)與行政案件統一分配至行政庭審理;若關聯民事案件非本院管轄,通過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避免案件審理拖延。
專業協同與審理序位方面,機制明確由行政審判法官與民事審判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并確立“基礎爭議優先審理”原則,在庭前即明確“先民后行”或“先行后民”的審理順序,確保審理方向清晰、專業適配。
裁判協同與效力銜接上,機制要求行民爭議“同時裁判、分別成文”,裁判文書統一標注“行民并案”標識,通過事實互認條款實現邏輯關聯;同時設置“可單獨或并案上訴”的上訴機制,搭配“標識關聯+再審兜底”閉環規則,有效防范裁判沖突。
此外,“實質化解優先”“程序合并、實體分離”“流程優化”“權責一致”四大原則貫穿審理全過程,既保障訴訟效率,又確保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
首案落地顯成效提供“一體化解決”樣本
機制實施后,區法院成功辦理首例工傷認定行政訴訟與工傷保險待遇民事糾紛交叉系列案,生動展現了行民一并審理的優勢。
該案中,劉某某、甘某某在建設工程分包項目施工返程途中受傷,人社部門認定其為工傷后,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劉某某、甘某某則另案提起民事訴訟索要工傷待遇。區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主動引導當事人申請一并審理民事爭議,經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將關聯民事案件并入審理程序,并依法追加案外責任主體為第三人。
審理期間,合議庭多次協調,最終促成五方當事人達成一攬子解決方案:民事調解協議履行完畢,行政機關自行撤銷被訴工傷認定決定,甲公司撤回行政訴訟。“該案既避免了程序空轉和多重訴訟,又通過引入第三人、推動多方和解,實質性減輕了群眾訴累。”秦偉表示,這既是法院踐行“楓橋經驗”的具體實踐,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案例,為類案“一體化解決”提供了可復制的南川樣本。
截至目前,區法院共受理并案案件4件,結案率達100%,在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